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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出你眼中的歐貝拉 影片徵件競賽

 

Show出你眼中的歐貝拉 影片徵件競賽

壹、活動主題
透過影片詮釋歐貝拉在地深耕28年,創造許多與在地高雄、台南人的共鳴,慶祝、成長、婚嫁成家等之美好回憶。

貳、活動相關單位
主辦單位:歐貝拉洋菓子

參、活動辦法
一、參賽資格:
採個人報名或自由組隊參加,不限年齡,每人至多投稿三件。
報名時請選擇身分別,如:個人、團隊。團隊僅需派出一位隊長,並應載明代表聯絡人,參賽隊伍或個人皆需提供身分證字號。

二、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即日起(10/6(五))~11/6(一)23:59止,於報名期間,至官網最新消息或臉書粉專公布之相關連結填寫報名表。
heart報名表請點我   影片交件截止日:11/13(一)23:59止。
1.作品命名範例「『作品名稱』_歐貝拉洋菓子第一屆影片競賽」。
2.作品上傳YouTube平台,並設為公開,敘述300字內拍攝劇情架構說明。(作品規範請詳閱下章「三、作品主題與繳件規範」)。
3.將影片網址e-mail至cheshung09@gmail.com,郵件名稱「『作品名稱』_歐貝拉洋菓子第一屆影片競賽_『參賽者姓名』」。

三、作品主題與繳件規範
1.作品主題:以歐貝拉產品或是劇情帶出本品牌在高雄、台南人心目中的印象,拍攝影片中要有明確的品牌意象或產品露出。

2.繳件規範:
·作品名稱:「『作品名稱』_歐貝拉洋菓子第一屆影片競賽」。範例:「兒時回憶_歐貝拉洋菓子第一屆影片競賽」。
·作品理念撰寫:須以文字簡述作品意象、創意、創作元素以及表現手法等內容,以利於評審理解,文字以300字為限。

3.作品時間與解析度規格:
·時長:60~180秒(依上傳YouTube顯示秒數為主,不可少於60秒)。
·解析度規格:1920x1080p以上之影片。
·投稿作品若有劇情對話皆需上中文字幕。

4.為求競賽公平,影片中不得出現團隊相關資訊(EX.名單、學校、工作室名稱等)

5.作品形式不拘,動畫或實拍皆可,符合影片規範之作品均可投稿。

6.參賽作品須全為原創作品,並同意將參賽作品授權於歐貝拉洋菓子於活動期間、宣傳、活動使用,倘經發現作品為非原創作品,經核實確認後,該作品將失去參賽資格。

7.參賽者需保留MP4、MOV等影片格式之高解析原始檔案,得獎者需提供影片原始檔案,將檔案寄送至cheshung09@gmail.com信箱,若檔案超過25MB,請上傳至雲端硬碟開放權限後將雲端連結寄送至信箱,供主辦單位進行宣傳、活動等使用。若參賽者無法提供原始檔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參賽者入選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8.得獎團隊皆須派員至指定門市領取獎項,頒發日期另行通知予得獎者。得獎者若無法親自領取,可指派人員代理領取,倘無派員代理領取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9.參賽作品若涉及或影射腥、羶、色情、暴力或影響社會善良風俗等內容,或惡意造成主辦單位包含但不限於形象、聲譽等有價或無價之損失,主辦單位皆有權不另行通知參賽者,針對該作品進行下架及取消參賽資格,並保留法律追訴權,若造成主辦單位受有損害者應自負民事或刑事上賠償之責任。

10.為使參賽作品能順利參賽,請參賽者們可於影片交件截止日前一天提早上傳,若報名成功將會回信通知,若報名過程有任何問題,請於賽事截止時間前連同狀況截圖寄至信箱(cheshung09@gmail.com,以信件時間為準)。另為確保比賽之公平、公正性,若因未提早上傳作品導致超過時間致報名未成功,且未於截止前反映至小組信箱,協辦單位有權不受理,由參賽者自行負擔風險及責任。

11.本次入圍作品將於歐貝拉粉絲專頁進行人氣投票,每帳號限投一票,主辦單位針對疑義票定義擁有最終認定權,如有惡性灌票嫌疑,將取消票數,投票者不得異議。

四、活動時程
報名日期:即日起~2023/11/6(一)23:59止
影片交件截止日期:2023/11/13(一)23:59止
作品審核評選/人氣投票日期:2023/11/15(三)~2023/11/24(三)
得獎名單公布:2023/11/30(二)
領獎日期:2023/12/2(六)~2023/12/5(二)
*投稿成功後,3-5個工作天將發送電子信函確認收件,若未收到信件請以電子郵件逕寄服務信箱(cheshung09@gmail.com)洽詢。

五、評選標準
1.參賽影片將從創意度、剪輯及音效、美術與特效、完整度進行綜合評選。
2.評選方式:本甄選由主辦單位邀請歐貝拉洋菓子各單位主管以及董事長等組成評審小組進行評審。

六、競賽獎勵
1.金獎:1名 2萬元整,獲獎證書乙張
2.銀獎:1名 1萬元整,獲獎證書乙張
3.銅獎:1名 5仟元整,獲獎證書乙張

七、注意事項
1.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不得一稿多投。若經檢舉或查證,主辦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獎金之權利。

2.每組參賽者得獎以一獎為限 (以最佳名次為主);實際得獎名額由決選評審視參加者作品水準議定,必要時得以「從缺」辦理。

3.得獎者倘為團體組,需推派一名隊長作為代表,負責與主辦單位聯繫及獎金領取等事宜。由得獎組別自行釐清分配獎金,與主辦單位無涉。

4.依活動辦法或主辦單位之通知或規定,若得獎人未於指定時間提供領獎資訊,主辦單位得有權取消得獎資格。

5.依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新臺幣20,000元者,主辦單位依法代得獎者扣繳 10%稅額、國外人士代扣繳20%稅額。得獎者須附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以利執行單位後續申報所得稅作業。

6.經主辦單位資格審查,未符活動辦法規定(規格、時間長度、妨礙善良風俗)之影片,無法進入初選且不得公開於活動網站。

7.主辦單位因故取消某參賽者之得獎資格後,主辦單位有權決定是否予以遞補,所有參賽者皆不得異議。

8.所有參賽之作品,皆視為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單位行銷之宣傳活動、文宣、報導,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及範圍內,使用參賽者公開於官方網站上的文字、個人資料等,相關資料均歸主辦單位所有,如有違反本活動條款,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

9.完成報名即視為參賽者自願提供相關資料,如有資料不實、資料不完整、資料不正確及所留資料無法聯絡本人之情事,將被取消入選或得獎資格。另如有致生損害於本公司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應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10.參賽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於參賽者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其蒐集、處理及利用,悉依主辦執行業務相關法令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規定辦理,絕不會任意出售、交換、或出租任何參賽者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主辦單位僅在中華民國境內利用參賽者提供之個人資料,除另公布者外,原則上保存十年。

11.本活動報名者之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定辦理,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僅限於本比賽行政流程等相關作業使用,除非經當事人同意,不會將個人資料作他使用。參賽者可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行使以下權利:
-查詢或請求閱覽。
-請求製給複製本。
-請求補充或更正。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請求刪除。

12.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主辦單位將以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之方式代替刪除個人資料:
-本辦法或其他法令、契約所定之保存期限。
-有理由足認刪除將影響本活動之執行。
-其他不能刪除之正當理由。

13.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歸屬參賽者擁有,惟得獎者需同意並簽署授權書將著作財產權無償授權主辦單位於國內外進行任何非商業使用,使用範圍包含但不限於廣告宣傳、公開播送等。主辦單位亦得基於使用之需要進行重製、散布、編輯、公開演出、播送、傳輸、錄製成DVD影片,並可授權第三方之非營利性使用,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

14.參賽作品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同意其著作或權利於參賽作品中-依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3.0臺灣版 」授權條款授權,並提供主辦方非營利使用,範圍包括利用參賽作品(包括但不限音樂、相關海報與劇照、影片定格畫面、 影片部分畫面)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發行、公開傳輸、播送及公開上映。

15.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修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活動網站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歐貝拉已投保富邦產物產品責任保險1000萬元,食品登錄字號 E-116455287-00001-1